2. 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新疆乌鲁木齐 830054;
3. 新疆医科大学 新疆乌鲁木齐 830054;
4. 新疆医科大学人文社科部 新疆乌鲁木齐 830054;
5. 新疆医科大学人事处 新疆乌鲁木齐 830054
2. The First Affiliated Hospital, Xinjiang Medical University, Xinjiang Urumqi 830054, China;
3. Xinjiang Medical University, Xinjiang Urumqi 830054, China;
4. College of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Xinjiang Medical University, Xinjiang Urumqi 830054, China;
5. Personnel Department, Xinjiang Medical University, Xinjiang Urumqi 830054, China
农村卫生室是农村医疗预防保健网的网底,不仅承担着全村人员的医疗救治任务,同时还承担着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康复、计划生育等六位一体的综合功能。[1]但随着集体经济解体,村卫生室逐步成为个人办医的机构,其管理和服务质量都难以得到规范和保障。[2]2002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明确提出进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3]乡村一体化管理是指在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规划和组织实施下,以乡镇为单位,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行政、业务、财务、药械和绩效考核等方面予以规范的管理体制[4],即乡、村两级卫生机构行政设置一体化、业务规程一体化、财务管理一体化、药械管理一体化、绩效考核一体化。近年来,在中央的支持下,新疆对全自治区农村基层卫生机构进行改、扩建,使基层硬件设施建设有了较大改善,同时也给乡村一体化的实施提供了必要的条件,但是在实行过程中还有许多不尽完善之处。
本文通过对新疆南、北疆典型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政策推行情况的调查,了解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在新疆的覆盖情况及存在问题,为加强新疆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提供政策建议。
采用分层抽样的方法,在新疆南、北疆各抽取8个县作为研究对象。在查阅文献的基础上,选取相关指标,设计调查问卷,进行现场调查。对回收的问卷采用描述性的分析方法,对样本县行政一体化、业务一体化、财务一体化、药械一体化和绩效一体化中的各项指标进行描述分析。调查问卷在专家指导下设计完成,实施前在新疆部分县(市)进行预调查,并在信息反馈的基础上进行必要的修改。资料分析前,对数据的编码与录入工作进行查错、补漏及逻辑核查。
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行政一体化主要包括卫生机构的一体化设置和卫生人员的一体化调配。南疆8县仅有17.33%的村卫生室由乡镇卫生院设置,大部分卫生室是乡村联合办和村办,分别占38.33%和27.17%;北疆8县由乡镇卫生院举办的村卫生室占20.91%,仍有52.27%的村卫生室为乡村医生个人举办(表1)。
人员方面,截至2011年6月,被调查的16个县共有村医2 381人,其中南疆有1 608人,北疆有773人。南疆8县村医是卫生院在编职工的不到总数的1.00%,大部分村医为聘用人员(78.92%);北疆8县村医同样以聘用为主,占90.69%。南、北疆16县隶属于乡镇卫生院的村医人数合计不足40人,仅占总人数的1.34%(表2)。
业务一体化管理包括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建立一体的规章制度和业务技术流程,建立一体的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和培训制度等内容。南疆8县中,各项指标覆盖率基本在80%以上,但是诊疗操作规程一体化覆盖率略低(65.17%);北疆8县村卫生室在业务培训和规章制度一体化方面实施均较好。而对于信息网络一体化,南、北疆村卫生室覆盖率均偏低(表3)。
财务一体化包括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实行一体的收费标准、收据,做到收费价格公开、票据齐全,实行“三管一统”(管账册、管药品、管药价,统一账务核算)的财务管理办法,村卫生室做到收费有票据、收支有账目,规范财务行为,实行财务收支定期结报制度,公开医疗服务收费项 目及其价格和药品价格等。[5]南疆8县财务一体化管理较松散,各项指标覆盖率较低,其中,做到收费有票据、收支有账目的村卫生室仅占17.83%;北疆8县的507个村卫生室中,有471个(92.90%)做到了公开医疗卫生服务收费项目及价格,并与乡镇卫生院实行一体的收费标准,但其他一体化管理较松散(表4)。
药械一体化管理包括以自治区为单位统一招标并配送药物到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药品价格一体化;乡村医生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药品目录》(2010年版)内开具规定药品处方;村卫生室所配备的器械与所在地的乡镇卫生院的器械实行一体化的管理、验收入库、固定资产登记、分发使用。[5]从表5可以看出,在药械一体化管理中,北疆优于南疆。北疆8县基本做到药品代购配送和零售价格的一体化,按规定开具药品处方的村卫生室达到486个(95.86%)。
绩效一体化管理包括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制定实施一体的绩效考核办法,建立以服务质量和服务数量为核心,以岗位责任与绩效为基础的考核和激励机制,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考核结果作为补助经费的发放依据等。[4]南疆8县有50.50%的村卫生室与乡镇卫生院建立了一 体的考核办法,北疆8县则达到了85.80%,且建立了一体的考核制度,但仅有62.92%把考核结果作为补助发放依据(表6)。
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是各地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探索出的适合当地农村情况的有效和规范化管理形式,是农村卫生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符合农村实际、符合农民意愿的有效改革措施。[6]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明确要求各地要按照“全覆盖、均等化、保基本、可持续”的原则加快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进程,并提出了到2012年底,一体化管理率达到95%以上的目标。就目前调查结果来看,全区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得到了大力推行,同时也存在问题。
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的首要内容就是机构及人员的一体化管理。新疆16个样本县的村卫生室虽名义上成为了乡镇卫生院的分支机构,但仅有少部分村卫生室是由乡镇卫生院管理,大多仍为乡村医生个人经营,村医和乡镇卫生院职工在招聘、培训、待遇等各个方面均未实现公平和一体化。
近年来,基层医疗机构加大了卫生技术人员的专业学习和业务培训,每月1~2次,通过“以会代训”的方式开展业务一体化管理,形成了集中学习、考试、考核的一套流程。但由于村卫生室信息网络硬件没有完全构建好,绝大多数村卫生室没有电脑,加之村医对网络信息手段的掌握能力有限,使得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信息网络一体化很难实现,造成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信息交流脱节,成为实现一体化的障碍。
南、北疆财务一体化管理各项指标的覆盖率均偏低。村卫生室除了开具的处方、每日接诊的医疗记录外,没有按卫生院 的要求登记财务账目,使得财务管理混乱、收支账目不清楚。部分村卫生室每月收入不上交乡镇卫生院,卫生院和卫生室的财务无法实现一体化管理,“三管一统”的要求没有完全做到。
南、北疆16县药械一体化管理的实施水平存在较大差距,实施进程不协调,实施效果不平均。北疆8县按照基本药物制度推广和实施的要求,由自治区统一集中招标采购药品,并由乡镇卫生院集中配送药品,但南疆8县由于地理环境,经济发展等因素,药械的分发、配送存在一定困难,与北疆有较大差距。同时,新疆大部分村卫生室按照基本药品目录配备的药品数量较少,不能满足居民对常见病、慢性病的需要,对于北疆哈萨 克族农牧民多发的高血压、南疆维吾尔族农牧民多发的肝包虫病无法完全提供所需药品,此外,有的村卫生室设备配备不足,缺乏呼吸机,高压灭菌锅等基本设备,为医疗工作带来不便。
北疆8县基本按照自治区卫生厅的统一安排,与乡镇卫生院制定了一体的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和制度,而南疆8县仅覆盖了50%左右,新疆大部分村卫生室只有1名村医,既要负责基本医疗救治工作,也要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等多项工作,在人员严重缺乏的情况下,再扣发经费就更难保证村医能留在原岗位上继续工作,必定会加剧人员的流失,因而绩效考核形同虚设。
新疆是一个农业人口占总人口一半以上的少数民族地区,区域经济发展比较落后,地域广阔,服务半径大,南北疆人口经济及人口分布存在很大差异,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也很不平衡。基于目前存在的问题,在国家乡村一体化服务管理的框架下,从人员、财务、药械、绩效等各方面都需要构建适宜新疆实际的一体化模式。
建议根据新疆地广人稀的实际情况,为每所村卫生室配备医生、护士、妇幼专干,至少3人;村卫生室人员建议由乡卫生院派驻的在编人员担任;另设公益性岗位和见习医生,每人负责一个村,每周内至少有1天在村里工作;人员工资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对部分高龄下岗村医,每月补助生活费80元。乡镇卫生院院长采取竞聘上岗制;抽调城市医疗卫生机构技术骨干到乡镇卫生院挂职或任职,提高管理水平和业务水平。
建议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定期开展对乡、村医疗卫生人员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的教育和培训,树立正确财务理念,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根据南、北疆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实际收入情况,设计并实施一套完整的村卫生室财务管理制度,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实行“三管一统”;所有就诊患者的处方、发票每星期报乡镇卫生院统一核算;乡镇卫生院单立村卫生室账户,进行独立核算[7],形成收支两条线,规范管理。
建议根据新疆农牧民就医和用药的需要及习惯选择村卫生室药品器械;由乡镇卫生院审核把关后统一代购、配送;药品价格由县卫生局制定;向社会公示收费标准及药品价格;接受群众监督。
对于乡镇卫生院在编的村医,建议按照乡镇卫生院人员的绩效考核办法,严格执行;对于村医实行聘用制的地区,乡镇卫生院必须与村医签订聘用合同,乡镇卫生院每月组织村医进行3~4次考试,并定期及不定期的进行村卫生室现场督导检查,把绩效考核落实到实处。
[1] | 刘培福, 杨成新, 贾学斌, 等. 依托新农合试点实行县乡村一体化医疗模式探讨[J]. 医药世界, 2009, 11(4): 1-2. |
[2] | 朱兆芳, 姜巍, 王禄生. 乡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的内容及可行策略[J]. 中国卫生经济, 2009, 28(12): 45-47. |
[3] | 中共中央国务院. 关于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Z]. 2002. |
[4] | 卫生部办公厅. 关于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意见[Z]. 2010. |
[5]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厅农卫处. 关于进一步推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指导意见[Z]. 2010. |
[6] | 李凤霞, 杨洪亨, 吴琪. 浅议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J]. 社区医学杂志, 2009, 7(4): 1-3. |
[7] | 李荣华. 完善镇村卫生一体化管理 推进社区卫生服务发展[J]. 中国农村卫生事业管理, 2010, 30(6): 428-430. |
(编辑 刘 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