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西安交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卫生管理与政策研究所 陕西西安 710049;
3. 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陕西西安 710065
2. Certer for Health Management and Policy, School of Public Policy and Administration, Xi'an Jiaotong University, Shaanxi Xi'an 710049, China;
3. Shaanxi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Shaanxi Xi'an 710065, China
截至2011年底,我国已有42万多家零售药店。[1]零售药店作为医药市场的第二终端,在方便百姓购药,提高自我药疗水平,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2]2009年新医改方案关于建立和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中明确提出,“所有零售药店均应配备和销售基本药物”。[3]因此,零售药店在保证群众基本用药的可及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减轻群众基本用药费用负担等方面都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随着新医改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不断推进,零售药店却面临着来自基层医疗机构更多的竞争压力,机遇和挑战并存。[4]在现行制度框架下,基层医疗机构可以通过财政补贴、多渠道补偿来实现药品“零差率”销售,零售药店却不可能以购进成本销售药品,使得零售药店的价格优势逐渐消失,零售药店的发展面临严峻考验。[5]
本研究利用2010年和2012年对陕西省零售药店开展的价格和可及性调研数据,通过比较药品的可获得性、价格及可负担性数据的变化,评估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两年来,陕西省零售药店药品价格和可获得性的动态变化状况,从而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为零售药店顺应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设,更好地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实证数据支持。
本研究选取了陕西省6个地市作为调研区域(根据人均GDP水平[6, 7],分别选取了发达地区西安、榆林,中等发达地区宝鸡、咸阳以及欠发达地区渭南、商洛)。2010年和2012年在上述地市分别调研了36家和72家零售药店(表1)。为进一步增加药店样本的代表性,2012年各地市药店样本数较2010年均不同程度增加,新增的药店在规模大小、业态形式(单体、加盟或连锁)、地理位置等方面与原有药店保持一致。
两次调研涉及的44种药品均相同(即每种药品的规格、剂型均相同)。其中31种为国家基本药物(在2009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目录》范围内),13种为非基本药物。44种药品按治疗疾病类型划分,21种为急性病药物,23种为慢性病药物(表2)。
本研究利用第二版WHO-HAI标准化调研方法[8],分别调研每种药品的原研药(Originator brands, OBs)和最低价格仿制药(Lowest-priced generics,LPGs)。OBs是指所调研药品的原研厂家生产的同规格药品。LPGs是指在调研机构中发现的单位价格(即每片、粒、揿等)最低的仿制药品。将收集到的数据经双人双录入到2010版WHO-HAI工作表I中进行统计。具体研究过程参见研究报告[9]表述。
本研究采用三个评价指标,即可获得性(Availability)、中位零售价(Median retail price)、可负担性(Affordability)。其中,可获得性是指在所调查机构中,可以提供某种药品的机构数占该类调查机构总数的比例。中位零售价是指在所有调查机构中,某种药物单位零售价格的中位数。可负担性是指按照标准诊疗指南,在一定疗程内,使用药品标准剂量治疗某一疾病所花费的药品总费用相当于政府部门中非技术类工作人员的最低日薪标准的倍数。两次调查均使用陕西省四类工资区职工最低日工资的平均数代替政府部门非技术类工作人员的最低日薪,2010年和2012年陕西省四类工资区职工最低日工资的平均数分别为22.083 3元和29.583 3元。[10, 11]标准治疗方案为急性病治疗期一个疗程(一般为7天),慢性病治疗期30天。
2010—2012年,陕西省零售药店药物的可获得性略有降低,其中,原研药的可获得性降低3.0%,最低价格仿制药的可获得性降低6.7%。而非基本药物的原研药和基本药物的最低价格仿制药可获得性降低的幅度较明显。
同时发现,无论是2010年还是2012年,基本药物原研药的可获得性均最低,分别为12.4%和11.0%,基本药物最低价格仿制药的可获得性最高,分别为49.5%和40.1%。此外,对于原研药来说,非基本药物的可获得性明显高于基本药物,最低价格仿制药的情况则与之相反。但无论是原研药还是最低价格仿制药,慢性病药物的可获得性均略高于急性病药物(图1)。
与2010年相比,2012年原研药的整体零售价降低了27.1%,非基本药物的零售价降低较明显,降低了41.3%。最低价格仿制药的整体零售价升高了10.3%,主要因为基本药物的零售价升高了10.7%。无论是原研药还是最低价格仿制药,两年来,非基本药物的零售价均降低。此外,按照药物疾病类型,急性病药物两年来零售价变化不是很明显,但对于慢性病药物,两年来,原研药的零售价降低52.9%,最低价格仿制药的零售价却升高42.1%(表2)。
参考WHO《标准治疗指南》,在咨询WHO-HAI专家之后,确定了19种药物的标准治疗方案,从而得到每种药物标准治疗方案所需花费的最低日工资的倍数。
从表3可知,两年来,使用标准治疗方案治疗疾病,患者的治疗费用降低,可负担性有了较明显的改善。即使如此,却没有一种原研药的治疗费用低于1日最低工资数,原研药治疗费用依旧很高,如使用奥美拉唑原研药治疗溃疡,治疗费用是最低工资的13.0倍,远远超过普通患者的承受能力,但如果用最低价格仿制药治疗,治疗费用仅是最低日工资的 0.7倍。不过部分最低价格仿制药的治疗成本也很高,比如用氯沙坦仿制药治疗高血压,治疗费用仍需最低日工资的5.3倍,如果使用原研药治疗费用将更高,普通患者治疗压力相对较大。
新医改以来,随着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的深入,以及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不断完善,医药市场随之扩容,基层医疗机构在基本药物市场中占据的份额提高,零售药店的发展面临机遇和挑战。[3]此次调研发现基本药物在零售药店可获得性整体水平有所降低,可能与以下因素有关:(1)基本药物由政府统一定价,在基层医疗机构中实行“零差率”销售,而零售药店无国家财政补偿,必须对基本药物实施加价销售获取利润以维持生存。部分基本药物曾是零售药店的主打品种,由于与基层医疗机构竞争的不平等,零售药店的价格优势丧失,利润减少,部分基本药物不得不下架,导致基本药物的可获得性明显降低。(2)部分基本药物由于低价竞标,利润过低,厂家生产积极性不高,甚至停产,零售药店基本药物的采购也受到影响。同时,大多数基本药物零售价格偏低,利润空间小,零售药店降低了基本药物的采购比例。(3)部分零售药店实施多元化经营战略,减少了药品经营品种,扩大了对医疗器械、保健品及化妆品的经营,这些因素也可能影响到零售药店基本药物可获得性的整体水平。(4)两次调研的药店规模大小基本匹配,但具体样本药店不完全一致,药物可获得性的降低也可能与药店的位置、规模、购药人群结构的不同有一定关系。
1998—2013年,国家发改委先后30余次降低药品价格。其中,2011年3月28日起国家发改委发布的药品降价通知,共涉及162个品种,1 300种剂型规格。[12]本研究中,2012年原研药的价格相对于2010年降低较明显,说明国家一系列的药品价格调控政策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原研药价格,有效减轻了普通患者原研药治疗的医疗负担。[13]但研究结果显示,慢性病药物最低价格仿制药的价格却上升了42.1%,可能的原因有:(1)部分慢性病药物生产成本加大,采购成本上升。(2)零售药店在慢性病药物原研药利润空间降低的基础上,可能提高部分慢性病仿制药的零售价格,维持药店的利润格局。(3)慢性病患者日益增多,慢性病治疗周期较长,患者需要长期服药,而大多数患者基于治疗费用考虑选择仿制药进行治疗,在此情况下,提高慢性病药物仿制药的零售价,可以给零售药店带来更多利润。
2010—2012年,陕西省四类工资区职工平均日工资上涨。[10, 11]可负担性与药品价格成反比,与职工平均工资成正比,两年来患者对药品的可负担性提高,主要归因于工资水平的提高。比如,硝苯地平缓释片原研药治疗高血压,治疗费用从11.5倍日工资数减少到2.5倍日工资数;氟西汀原研药治疗抑郁症,治疗费用从13.2倍日工资数减少到2.6倍日工资数。但原研药和部分仿制药的治疗费用依旧较高,比如氯沙坦仿制药治疗需要高血压5.3倍日工资数,甚至比部分原研药的治疗费用还要高;对于很多高血压患者来说,需要长期服用药物,如果收入较低,就难以保证治疗的持续性,可能延误治疗。当然随着城镇职工和居民医保体系的健全以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报销比例的提高,部分药品虽然零售价较高,理论可负担性较差,但纳入医保报销目录后,患者自付比例较低,对药品价格的敏感度降低,患者实际可负担性较好。尤其对于需要长期服药的患者来说,医保覆盖有效减轻了其医疗负担,实际可负担性得到较好的保证。
针对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背景下零售药店面对的市场扩容、价格劣势、利润萎缩和竞争压力,药店必须采取积极措施主动应对,相关对策建议包括:
零售药店由于其开办方式和盈利模式,基本药物的零售价格不可能与实施“零差率”的基层医疗机构保持一致。当零售药店基本药物缺乏价格优势,必然导致其经营基本药物的积极性降低,从而对零售药店基本药物的可获得性造成冲击。因此政府主管部门和相关行业协会应进一步完善基本药物定价机制与价格管理政策,加大对大型零售连锁药店的扶持力度,鼓励零售药店成为医保覆盖药店,设置基本药物销售专柜,同时提高患者在零售药店购买基本药物的报销范围及比例,从根本上改善基本药物在零售药店销售的不利现状。
零售药店可以通过定期开展专业技能培训,增强药店工作人员药学服务的意识和责任,提高药学服务的水平,给予患者合理用药和健康生活的咨询与指导,使零售药店在与基层医疗机构的合作与竞争中有较高的患者满意度和信任度,从而一定程度上减少药物价格优势丧失带来的冲击。同时,部分知名品牌药品在基本药物的招标采购中没有入围,配送企业无法配送到基层医疗机构,但品牌药品在部分患者中仍有较高的美誉度和知名度,零售药店可以通过提供相应品牌药品来满足患者治疗需求,增加药店销售收入。
本研究发现,两年来,慢性病药物仿制药的价格升高,慢性病患者在零售药店购药治疗疾病的负担较重。零售药店可以通过提高药店连锁化经营水平,优化采购渠道,降低采购成本,在此基础上适当降低慢性病药物的零售价,减轻慢性病患者的治疗费用负担,从而吸引更多患者选择在社区零售药店购买慢性病用药,促进慢性病基本药物的销售。
2010—2012年,虽然患者的药品可负担性明显提高,但是部分原研药和仿制药的价格依旧很高,即使在医保覆盖下,对于长期用药的患者来说可能仍存在较大的医疗负担。所以需要对零售药店部分价格偏高药品进行价格组分研究,压缩药品购销中间环节,严厉打击从药品生产到药品销售的过程中不合理加价导致药价过高的行为,从而保证零售药店药品价格的合理性,进一步提高患者对零售药店药品的可负担性。
[1]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1年度统计年报[EB/OL]. (2012-10-10) [2013-05-10]. http://www.sda.gov.cn/WS01/CL0108/75333.html. |
[2] | 李娜, 曹阳. 基本药物制度下零售药店的生存之道[J]. 中国执业药师, 2011, 8(3): 34-36. |
[3] | 张平, 徐怀伏. 药店在政府激励性管制下的战略选择—基本药物制度的视角[J]. 中国卫生政策研究, 2010, 3(1): 54-57. |
[4] | 崔夏子, 陈丽, 张弘, 等. 我国零售药店销售基本药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 中国新药杂志, 2011, 20(13): 1155-1157. |
[5] | 刘伟, 王利杰, 任令飞, 等. 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制度对零售药店的影响及对策探讨[J]. 中国药房, 2011, 3(6): 3364-3366. |
[6] | 陕西省统计局. 2010年地市生产总值 [EB/OL]. (2011-04-07) [2013-05-20]. http://www.sn.stats.gov.cn/news/tjsj/20114795407.htm. |
[7] | 陕西省统计局. 2012年“各市(区)生产总值” [EB/OL]. (2013-02-01) [2013-05-20]. http://www.sn.stats.gov.cn/news/tjsj/201321104458.htm. |
[8] | World Health Origanization and Health Action International. Measuring medicine prices, availability, affordability and price components, 2008 edition[EB/OL]. [2013-05-20]. http://www.who.int/medicines/areas/access/OMS_Medicine_prices.pdf. |
[9] | Yang S, Fang Y. Medicine prices, availability and affordability survey in Shaanxi Province, Western China[EB/OL]. [2013-05-20]. http://www.haiweb.org/medicineprices/surveys/201009CNX/sdocs/survey_report_shaanxi_Final.pdf |
[10] |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人社厅关于调整陕西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EB/OL]. (2010-12-24) [2013-05-20]. http://www.shaanxihrss.gov.cn/Html/2010-12-24/161718.Html. |
[11] |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人社厅关于调整陕西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EB/OL]. (2011-12-23) [2013-05-20]. http:// www. shaanxihrss.gov.cn/Html/2011-12-23/095336.Html. |
[12] | 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162种药品降价平均降幅21% [EB/OL]. (2011-03-29) [2013-05-20]. http://politics.people.com.cn/GB/1027/14260094.html. |
[13] | 陶婷婷, 徐程, 胡明, 等. 我国药品价格调整政策分析:1997—2011年[J]. 中国卫生政策研究, 2011, 4(9): 46-52. |
(编辑 薛 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