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全球卫生系 北京 100191;
3. 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卫生政策与管理系 北京 100191
2. Department of Health Policy and Management, School of Public Health, Peking University, Beijing 100191, China;
3. Department of Global Health, School of Public Health, Peking University, Beijing 100191, China
20世纪后期以来,随着全球化在世界范围内的不断纵深发展,人员、物资的流动日益频繁,传染性疾病的传播速度大大加快,触角也更为深远。信息流通也推动了与有害产品消费和不良生活方式相关疾病在全球范围扩散。卫生问题日益全球化已经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全球卫生”越来越成为专家与学者们关注的热点。这一趋势使得原有的治理方式和体系难以应对,因此出现了对“全球卫生治理”的倡导。本文将介绍全球卫生的概念及其重点议程,分析目前全球采取的卫生行动及其存在问题,探讨为解决这些问题如何加强全球卫生治理,并简要分析中国将如何更好地参与全球卫生治理。
“全球卫生”(Global Health)由“国际卫生”(International Health)发展而来。早期的国际卫生形式可追溯至数世纪之前,主要为两个或多个国家共同商定检疫、隔离等制度的采用,但国与国之间仍缺乏协调。为应对这一问题,1851年在法国巴黎召开了第一届国际卫生大会,是国际卫生体系的建立及制度化进程起始点。到二战结束后,由原有的三大国际性卫生组织合并而成的世界卫生组织成立(1948年),标志着国际卫生体系的正式形成。国际卫生体系多侧重于传染病的应对,习惯以国境为界来处理卫生问题;主要依赖卫生部门的行动,非卫生部门参与较少;同时以民族国家为主体,非国家行为体在其中的作用较为有限。
国际卫生体系在其形成后的几十年间对世界范围内卫生问题的解决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20世纪90年代后,全球化进程的加速给这一体系带来极大挑战。首先,全球化使得健康风险穿越国界的速度不断加快,覆盖面大为增加,模糊了国境的界限;同时,健康的决定因素也在全球化,而处理这些决定因素,越来越需要非卫生部门的参与,模糊了卫生与非卫生的界限;此外,以非政府组织、基金会及公私伙伴关系为代表的非国家行为体大量增加,模糊了国家和非国家行为体作用的界限。
针对卫生问题全球化的新趋势,一些专家学者提出“全球卫生”的概念。 全球卫生是指那些穿越国家边界和政府的、需要采取行动影响那些对健康起决定作用的全球各种力量来解决的卫生问题[1],与国际卫生存在如下区别(表1)。
2006年,第59届世界卫生大会通过了世界卫生组织2006—2015年第11个工作总规划,提出了全球卫生的7项议程。2007年,新上任的世界卫生组织总干事陈冯富珍进一步归纳了全球卫生领域的六大议程,即卫生发展、卫生安全、卫生体系、信息与知识、合作伙伴关系以及世界卫生组织的绩效,其中卫生发展和卫生安全是全球卫生的根本需求。[3]
卫生发展主要是指通过应对健康的社会决定因素,努力减少健康不公平,协调全球卫生行动,以实现卫生的共同发展。全球化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健康不公平现象。以衡量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卫生保健水平的重要指标——
儿童死亡率为例,1950—1955年,全球平均儿童死亡率为151.9‰,富裕国家平均为59.1‰,贫困国家为194.0‰,高于全球平均27.7%;2000—2005年,全球平均值降至51.7‰,富裕国家为7.3‰,贫困国家为89.5‰,高出全球平均73.1%[4],表明虽然全球范围内儿童死亡率大幅下降,但各国间的差距,尤其是贫困国家和富裕国家之间的差距,在逐渐加大。2004年的一项研究表明,全球每年死亡的1 080万5岁以下的儿童中,几乎都发生在发展中国家[5],改善健康不公平任务艰巨。
卫生资源相对不足和分布不均也是制约卫生发展的重要因素。卫生资源的短缺在发展中国家尤为严重,无法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而国家内卫生资源的不均衡分配又加剧了这一现状。此外,卫生人力资源短缺又进一步削弱了现有的卫生服务提供能力。2007年《世界卫生报告》估计,撒哈拉以南的非洲国家中,医务人员的缺口在100万以上。[6]同时,在全球化浪潮冲击下,这一缺失状况进一步恶化,许多发展中国家卫生人才流失严重,一些国家流失的卫生人员数量甚至占据本国卫生人员总量的三分之一。为此,2007年联合国贸易与发展会议就指出,人才流失是阻碍非洲国家发展及其千年发展目标实现的主要障碍之一。
全球化加剧了各国之间的相互依存。首先,全球化加大了传染病穿越国界的传播,而人与动物的密切接触和繁荣的国际市场又增加了动物源性新发疾病的传播风险。如2003年的SARS、2005年的禽流感以及2009年始于墨西哥的H1N1流感等,其传播速度之快、覆盖面积之广,给国家安全造成极大威胁。同时,地球村生态环境的恶化威胁到整个人类健康,气候变化、环境污染等都无法仅凭一国之力加以解决。而与生活方式相关的慢性病也在全球蔓延,已成为最大死因且严重影响了人们的生活质量,造成巨大的疾病负担。
卫生发展旨在消除健康不公平,关注贫困国家的健康问题,其驱动力主要为健康人权、社会公正与道德义务,主要是“利他”的行动;而卫生安全着眼于保障国民健康、维护自身安全,更多是“利己”的考虑。人们日益认识到,在全球卫生时代,二者之间是交叉的,“利己”和“利他”是可以统一的(图1)。向发展中国家提供卫生发展援助,减少全球的健康不公平,这不仅是道义的责任,同时也符合包括本国在内的全球卫生安全的利益。
全球卫生问题的广度和深度引发了国际社会关注,全球卫生行动越来越丰富。仅就参与全球卫生的行为体来说,目前较为活跃的就有40个双边援助机构、26个联合国组织、20个全球区域性基金会及19个全球卫生倡议等。这些行为体依据自身特点, 广泛开展行动,取得了一系列较为突出的成果(表2)。
同时,对于卫生领域的发展援助也在不断增加,从1990年的56亿美元增至2007年的近220亿美元,其中非国家行为体(非政府组织、基金会、公私伙伴关系等)的投入增长明显。[8]援助范围也不断拓宽,从针对特定疾病到逐渐开始关注卫生系统的能力建设。
但目前全球卫生行动仍存在不少问题,主要体现在:第一,卫生援助多由援助方主导,援助资金大都投向富国所关心的热点疾病,如艾滋病、疟疾、结核等,而忽视基本卫生问题,如妇幼保健和安全饮用水等。第二,卫生援助多为短期行为,援助方追求短期的量化成果,因而目标的设定往往较为短浅,很少关注需要整代人努力解决的卫生问题。第三,援助者分工不明,各自为政。如前所述,目前参与全球卫生行动的行为体日益增加,但行为体之间缺乏协调,导致项目上的重复与浪费。第四,援助总量仍不足,许多经合组织国家的援助额远没达到联合国设定的0.7%国民生产总值(GNP)的标准,2005—2015年,要实现联合国提出的千年发展目标,还需增加250亿~700亿美元的官方发展援助。[9]这些问题给主要依靠国家行为体、治理方式单一,且缺乏全球性协调机制的国际卫生体系带来挑战,因此亟需一个能统筹国家、区域、国际和全球力量的更为互动的卫生治理体系。加强全球卫生治理体系的构建已经成为学术界和政策界的共识。
全球卫生治理(Global Health Governance)是指在不同层次、通过不同形式的机构和行为体的互动关系,集体解决卫生问题的机制,Richard Dodgson等人将其核心要素归纳为:第一,强调卫生问题的去国界化(Deterritotialisation),处理跨越国界的健康决定因素;第二,主张用跨部门和跨领域的视角来看待和应对卫生问题,加强与贸易、经济、外交、环境、农业等部门和领域的合作;第三,通过正式或非正式的途径,囊括更多的行为体和参与者,尤其是活跃在卫生领域的非国家行为体。[10]这些不同于国际卫生治理的特性,使得全球卫生治理能更好地应对全球卫生行动中存在的问题。
对于全球卫生治理所应具备的功能,目前业界尚无一致意见。本研究认为,良好的全球卫生治理,应实现如下五大功能:
尽管“人人享有卫生保健”和健康公平等理念已成为国际社会普遍信守的核心价值,但当涉及到解决贫困国家的健康问题时,其他国家是否应承担义务?应承担到什么程度?对此并无共识。全球卫生治理最根本的职能之一,是就全球卫生合作相关的价值观念和原则达成一致。
全球卫生治理的是那些仅凭一国或数国之力难以解决、从而需要采取全球行动的卫生问题。实践证明,在众多行为体参与的全球行动中,完全依赖自觉自愿,很难达到预期效果,有时还会事与愿违。全球卫生治理就是要通过制定各种规则,影响和规范各行为体的行动。
随着全球化的纵深发展,越来越多的行为体参与全球卫生。除了传统的民族国家及由主权国家政府组成的国际组织外,还有大量的非政府组织、私营部门以及公私伙伴关系。全球卫生治理要能够包容广泛的行为体参与全球卫生行动,同时又要能激励众多行为体行动的和谐一致,避免各自为政、互不协调。
全球卫生治理要改变当前依赖捐款者良好意愿的随意和不稳定的筹资方式,为全球卫生建立长期、稳定、可预测、资金充足的筹资机制,并按共同商定问题的轻重缓急,分配这些资源。
随着众多行为体登上全球卫生的舞台,世界卫生组织从原来无可争议的国际卫生领导和协调地位下降为全球卫生众多行为体之一,全球卫生出现了领导缺位。在全球范围内达成价值共识、制定相应规制、实现多元治理、动员分配资金,都需要领导和协调。这是全球卫生治理的另一个重要功能。
3.2 加强全球卫生治理的动态和趋势
全球卫生治理上述功能的实现,都需要一个好的领导和协调机制。目前,学界和国际政策界对这一问题的探索还刚刚开始,但有一些重要的动态及趋势值得关注。
世界卫生组织在全球卫生治理中占据核心位置,但过去几十年,世界卫生组织的作用曾发生过较大演变。成立之初的世界卫
生组织是国际卫生的领导者,但经历了20世纪80年代正规预算的长时间冻结、90年代工作效率低下的批评等,世界卫生组织逐渐失去了原有的中心地位和影响。但进入21世纪以来,世界卫生组织在SARS危机后迅速反应,对禽流感和H1N1的爆发有力应对,显示了其处理全球性卫生问题的能力。的确,在全球卫生治理中,世界卫生组织具有不可替代的优势。它的结构的普遍性赋予了其在多边卫生体系中的合法地位,同时世界卫生组织是唯一的由组织宪章《组织法》赋予协调、制定并实施国际卫生规范和标准的机构。此外,它还具有无可置疑召集权,是全球卫生谈判的重要中介和平台。而世界卫生组织本身也通过提出全球卫生议程(2006年)和卫生八强(“H8”——盖茨基金会、全球疫苗免疫联盟、全球基金、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联合国人居署、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世界银行、世界卫生组织)召开不定期的卫生相关机构和基金会首脑会议、积极倡导“国际卫生伙伴和相关行动”(IHP+)等行动积极推动对全球卫生的关注,力图重新获得协调和领导的地位。
目前的全球卫生是一种“无序的多元化”,在卫生发展援助领域,各自为政、互相竞争、行动重复或缺位的问题已引起国际社会的关注。鉴于世界卫生组织的普遍性,一些政府官员和学者探索在世界卫生组织框架内解决行为体多元化问题的途径,如瑞士政府官员G.Silberschmidt和学者I.Kickbusch等建议在目前世界卫生大会甲委员会和乙委员会的基础上,成立一个既能协调众多伙伴、又尊重其各自独立的正规机制——“丙委员会”(Committee C)[11] ,该委员会向非国家行为体提供了讨论全球卫生领域重大行动、向世界卫生大会介绍其计划和所做工作、及处理协调全球卫生伙伴关系的机会,是约束广泛行为体、并联手提供全球卫生公共产品的重要机制。此外也有学者提出应加强世卫组织与非政府组织之间的联系,可以采用世界卫生大会观察员制度。由世卫大会制定基本标准,凡符合标准者均可作为观察员参加世界卫生大会,并按规定的程序参加议事。政府代表团的讨论将对所有的利益攸关者透明,有助于非国家行为体据此调整自己的行动。以上这些动向均显示了全球卫生治理中管理多元化参与主体的重要性,也尤为体现了非政府组织在全球卫生治理中日益重要的角色。
国际法的基本目的就是解决一个国家或一组国家自己无法解决的跨国性的重要问题,因此全球卫生应该是国际法的重点。2003年起,世界卫生组织通过了《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并在2005年修订了《国际卫生条例》,这是两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国际法律文书。但这远不足以解决全球卫生领域的诸多问题,在最紧迫、最艰难的议程之一,即解决健康不公平问题上,还需要加强国际立法。如美国学者提出新型的国际法——“全球卫生框架公约”方案[12],该方案旨在重新构思卫生领域的国际发展援助将目前针对热点卫生问题的方式转向“基本生存需要”,并要求国家和非国家行为体一道,共同寻求减少全球健康不公平的途径。该方案把以往自愿但随意的援助行为变为规范性的、具有约束力的法律义务。如果参与者都自觉接受全球公共卫生框架公约的公平条款,那么全球卫生将得到长足发展。
针对全球卫生治理领域的各种不同趋势和动向,需要构建一个系统架构来更好地完成治理的五大功能。而对于全球卫生的治理架构,目前有一些研究,如世界卫生组织卫生研究司司长Tikki Pang等2008年提出了相对全面和完善的全球卫生治理框架(图2)。[13]
这是一个多层次、多用途、兼顾多方利益攸关者视角的架构。其基本思路是:首先,全球卫生治理须有高度的政治承诺和政策一致,现有的高层机制,如八国集团(G8)和20国集团(G20)在这方面可发挥重要作用,它们对全球卫生议程和优先领域的确定和改变有重大影响。如2008年的G8东京峰会把卫生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会首脑们做出承诺,要加强卫生系统,改善孕产妇、新生儿和儿童健康,并加强对传染病的防控对策;2009年意大利G8峰会则将千年发展目标列入议程。而由于新兴经济体的加入,G8重要性在很多方面已开始让位于G20,包括全球卫生治理。同时,区域的、高层次的跨政府平台,如东盟、欧洲共同体和拉美的南部国家联合国(Community of South American Countries, UNASUL)可发挥补充和辅助作用。
架构的下一层次是全球卫生治理的平台,是伙伴关系的中坚。世界卫生组织作为主要的全球性卫生机构,可提供这样一个治理平台。通过一定的改革,它可以发挥协调和领导的作用,包括20世纪90年代想弱化世界卫生组织权威和权力的美国也认为应该支持世界卫生组织作为全球卫生的领导。世界卫生组织需要进行改革,包括上面提及的设立世界卫生大会“丙委员会”和加强与非政府组织的关系等,这样便可将其会员国和全球其它重要的卫生行动倡议者和利益攸关者聚会在一年一度的正式平台上,改善全球卫生行动的协调和统一。
在技术运作层面的是各种各样的全球行动网络,如全球抗击艾滋病、结核和疟疾基金(GFATM)和全球疫苗免疫联盟(GAVI)等。它们应在哪些领域采取行动,可在世界卫生组织的丙委员会内讨论并达成一致。
全球卫生行动在国家的具体实施将依靠国家内不同的组织和机构,包括公共部门、私营部门及公私伙伴关系、非政府组织等。为解决全球卫生问题,需要支持已存在的全球行动网络,使他们成为具有全球战略目标的名副其实的全球网络。同时,还要在网络薄弱或不存在的领域建立和支持新的网络。此外,要鼓励这些机构和卫生相关的其他领域的全球行动网络建立合作伙伴关系。
这一架构整合了全球卫生领域的众多行为体,并明确了这些行为体不同的角色及互动关系,为全球卫生治理良好机制的建立提供了参考。
作为新兴的经济力量,中国是全球卫生领域中重要一员。仅从人口规模来说,占世界五分之一的中国的健康问题就在全球卫生中具有极其重要的位置。随着全球化的不断深入,中国已经全方位地融入世界体系,与世界各国的互相依存加深。全球卫生面临的挑战,不论是应对新发或重发传染病、控制与不当生活方式相关的慢性疾病、还是改善环境污染和气候变化、以及加强卫生体系和增进卫生公平性,都需要包括中国在内的全球性集体行动。此外,随着中国的和平崛起和实力的不断提升,中国的国际责任也在增加,在全球卫生领域,中国已经成为一个举足轻重的行为体,国际社会对中国的期望不断提高。因此,中国更为活跃地参与全球卫生,尤其是参与全球卫生的治理,是当前的必然趋势。
首先,从国家层面,中国应首先制定相应的国家全球卫生战略,指导参与全球卫生行动,这也是目前中国对外卫生战略中所面临的最大挑战。目前世界上许多国家已陆续制定了国家全球卫生战略,如美国、日本、瑞士、英国等,将全球卫生的发展提升到国家层面,有助于更好地整合资源,包括公共部门、公私伙伴关系和民间社会力量,加强全球卫生治理在国家层面的协调一致。
其次,积极参与各种全球行动网络及治理平台,如图2框架中所述世界卫生组织的平台,以及其他国际组织平台或网络。在今年中国援非五十周年纪念大会上,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就提出,中国要更为开放的参与全球合作,加强全球层面的协调,尤其是参与游戏规则的制定。而各种高级别的峰会、首脑会议等对于加强卫生在国家乃至全球层面的重要性也发挥着重要作用,应予以重视。
最后,加大全球卫生人才储备,培养具有丰富的全球卫生知识和实践经验的优秀人才,为参与全球卫生治理建立后备力量。如瑞士政府在发布全球卫生战略后,在日内瓦高等研究院专门成立了“全球卫生项目(Global Health Program)”研究组,由在全球卫生研究领域广有声誉的Ilona Kickbusch博士担当负责人,着重为政府在全球卫生事务上提供政策建议。英国也成立了查塔姆卫生与外交政策研究中心,专门培养全球卫生治理与卫生外交研究人才。我国目前专门研究全球卫生的机构尚处在起步阶段,部分高校开始加强全球卫生的学科建设,建立相应的全球卫生研究机构。这将对于储备全球卫生研究和实践人才有重要作用,建议不断加强和推动其发展,使其真正成为有国际影响力的、能够为政府在全球卫生方面建言献策的机构。
[1] | Kickbusch I, Lister G. European perspectives on global health: A policy glossary[C]. Brussels: European Foundation Centre, 2006. |
[2] | 郭岩, 刘培龙, 许静. 全球卫生及其国家策略研究[J]. 北京大学学报:医学版, 2010, 42(3): 247-251. |
[3] | 陈冯富珍博士在世界卫生大会第一届特别会议上的讲话(2006年11月9日)[EB/OL]. (2006-11-09)[2013-09-12]. http://apps.who.int/gb/ebwha/pdf_files/WHASSA1/ssa1_div6-ch.pdf |
[4] | 联合国网站数据库[EB/OL].[2013-09-20]. |
[5] | UNICEF. Progress for Children: Child Survival Report 2004[R/OL]. http://www.unicef.org/progressforchildren/2004v1/pdf/pfc_eng.pdf |
[6] |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The World Health Report 2007: A Safer Future, global public health security in the 21st century[R]. Geneva: WHO, 2007. |
[7] | Kickbusch I. Global Health – many challenges, some directions and important EU opportunities[R].2010. |
[8] | Ravishankar N, Gubbins P, Cooley R, et al. Financing of global health: tracking development assistance for health from 1990 to 2007[J]. The Lancet, 2009, 373(9681): 2113-2124. |
[9] | Labonte R, Schrecker T. Foreign policy matters: a normative view of the G8 and population health[J]. Bulletin of the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2007, 85(3): 185-191. |
[10] | Dodgson R, Lee K, Drager N. Global Health Governance-A Conceptual Review[R]. Centre on Global Change& Health, London School of Hygiene &Tropical Medicine, 2002. |
[11] | Silberschmidt G, Matheson D, Kickbusch I. Creating a Committee C of the World Health Assembly[J]. The Lancet, 2008, 371(9623): 1483-1486. |
[12] | Gostin L. A Proposal for A Framwork Convention on Global Health[J].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Economic Law, 2007, 10(4): 989-1008. |
[13] | Sridhar D, Khagram S, Pang T. Are Existing Governance Structure Equipped to Deal with Today's Global Health Challenges-Toward Systematic Coherence in Scaling Up[J/OL]. Global Health Governance, 2008, 2 (2): 1-25. |
(编辑 刘 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