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I:10.3969/j.issn.1674-2982.2025.08.009
中图分类号:R197
1
方晢伊, 胡孝龙, 黄葭燕
| 【作者机构】 | 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上海市重大传染病和生物安全研究院; 复旦大学全球健康研究所 |
| 【分 类 号】 | R197 |
| 【基 金】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研究专项(20VMG027) |
·全球卫生·
联合国国际医药产品采购是指由联合国部门及其所有专门机构向全球范围内的供应商发起,自联合国系统以外的任何来源购买、租用、租赁或交换医药产品或服务的全过程。卫生健康领域是目前联合国采购金额占比最高的领域。在卫生健康领域开展全球采购的联合国机构包括联合国儿童基金会(United Nations International Children's Emergency Fund, UNICEF)、泛 美 卫 生 组 织(Pan American Health Organization,PAHO)、世界卫生组织(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WHO)等。[1]
当前,中国对联合国全球采购市场的参与仍有拓展空间。[2]尽管已在联合国全球采购市场平台上完成注册的中国供应商数量持续增加,但最终获得联合国采购的中国医药产品的总金额仍然偏低。[3]研究指出,中国企业在参与国际医药产品采购时面临信息缺失、能力不足、配套服务不到位等问题。[4]中国《“十四五”医药工业发展规划》中对医药产业发展提出了“国际化发展全面提速”的重要目标。[5]参与国际医药产品采购是中国医药企业融入国际医药产品市场的重要途径。
基于此,本研究旨在系统梳理联合国机构开展国际医药产品采购的机制及其对供应商和产品的标准和要求。以UNICEF为例,分析联合国机构国际医药产品采购和中国医药产业参与的现况,进而分析中国产品在参与联合国采购过程中面临的潜在难点与挑战,为未来中国产品进一步融入联合国采购探索机遇与制定行动策略。
本研究定量数据来源于联合国全球市场数据库(United Nations Global Market, UNGM)。研究采用描述性分析,揭示联合国机构开展国际医药产品采购的规模、产品类型、核心供应商和供应国获得采购情况及其变化趋势。定性资料来源于《联合国采购手册》《联合国供应商行为准则》《联合国合同一般要求》等联合国机构采购部门官方发布的标准、协议规定等文件;UNICEF发布的采购政策、历年《UNICEF采购合同授予情况(contract awarded)》等。
研究采用框架分析法对定性资料进行梳理分析。该方法以预先确定的理论框架为指导,开展资料归纳总结。研究具体流程如下:首先,初步阅读已收集到的大量资料,通过归纳式编码,探索并识别定性资料中存在的潜在主题。在此基础上,构建本文的理论框架——联合国国际医药产品采购流程及合规标准分析框架。然后,使用演绎式编码,基于已构建的理论框架,再次阅读并对定性资料进行有指导的编码与总结。当出现超越现有理论框架的编码主题时,将其归纳为新主题。最后,将分类结果依据理论框架再次进行归纳和总结。
基于资料初步阅读和分析,本研究构建了联合国国际医药产品采购全流程的合规性标准框架,以分析联合国在采购过程中对供应商提出的标准要求。
该框架以采购流程为横轴,以合规程度为纵轴,分析不同采购阶段所涉及的采购标准。采购流程分为采购前、采购中和产品交付三个阶段;合规程度则分为基础合规、进阶合规和战略合规三个等级。其中,基础合规指联合国对供应商及其产品、采购服务、参与采购流程提出的基本要求。进阶合规是指能够决定供应商及其产品在竞标中相对优势的标准和要求。战略合规则指能够帮助供应商在联合国医药产品采购链中,占据长期、稳定地位,甚至对全球卫生治理产生一定影响力的标准(图1)。
图1 联合国国际医药产品采购流程及合规标准分析框架
联合国采购的主要产品和服务分为10个类别,涉及食品、电子、医疗器械、建筑等领域。2013—2022年,所有联合国机构开展全球采购的累计总金额达到2 323.56亿美元。其中,针对卫生健康领域开展的采购总金额为557.37亿美元(占UN采购总额的24.00%),在所有领域中最高。
UNICEF同时是所有联合国机构中卫生健康领域内采购总金额最高的机构。2013—2022年,UNICEF全球采购金额逐年攀升,采购总额达到480.53亿美元,占所有UN机构采购总额的20.68%(图2)。
图2 UNICEF各年采购总额及分布情况(2013—2022年)
注:图中罗列采购总额达前6 位的产品、服务,其余19 种产品和服务归为“其他”类别。
UNICEF采购的产品类型有16种,服务有9种。在所有产品/服务中,“药品、避孕药和疫苗”的采购总额最高,其历年采购总额占UNICEF采购总额的50.00%,且各年度该占比均在40%以上(除2020年为34.84%)(图2)。
2013—2022年获得UNICEF采购总金额(简称为“获采总额”)最高的国家是印度,其获采总额达到62.72亿美元(图3)。中国位列获采总额的第4位,获采总额为24.95亿美元。
图3 UNICEF采购总额最高的前10位供应国及其获采额(2013—2022年)
中国供应商的产品/服务获得UNICEF采购的总金额自2019年后开始迅速增长,尤其是2020年达到4.74亿美元的峰值(图4)。2022年,中国获采总额最高的3类产品为“医疗设备和用品”“药品、避孕药、疫苗”和“乐器和手工艺品”。
图4 中国供应商的年度获采总额与各类别产品/服务获采额分布(2013—2022年)
注:图中罗列采购总额达前6位的产品/服务,其余19种产品/服务归为“其他”类别。
从不同类别的产品/服务重点供应国家来看,当前获采总额占UNICEF采购总额比例最高的为“药品、避孕药、疫苗”,主要供应国为印度、比利时、美国、法国和韩国。“医疗设备和用品”的主要供应国为中国、法国、印度、卢森堡和美国(表1)。
表1 UNICEF采购额最高的产品/服务主要供应国的获采额及其占比(2013—2022年)
注:表中仅罗列采购总额前6位的产品/服务,其余19种产品/服务被归为“其他”类别。*:此处占比指,某供应国该类别产品/服务的获采额占该产品/服务的全球获采总额之百分比。
产品/服务主要供应国药品、避孕药、疫苗印度比利时美国法国中国其他国家医疗设备和用品中国法国印度瑞士卢森堡其他国家其他也门美国中国英国叙利亚其他国家管理和行政服务巴基斯坦美国印度英国尼日利亚其他国家获采额及占比(亿美元,%)*213.98 53.04(24.79)48.88(22.84)38.01(17.76)13.58(6.35)12.73(5.95)47.75(22.32)57.83 7.757(13.41)6.28(10.86)4.89(8.46)4.23(7.31)4.02(6.95)30.65(53.00)69.60 12.21(17.54)3.58(5.14)3.32(4.76)3.11(4.47)2.186(3.14)45.20(64.94)31.95 4.44(13.90)2.60(8.14)2.31(7.23)1.32(4.13)1.22(3.82)20.05(62.75)产品/服务主要供应国建设和维护服务黎巴嫩约旦南苏丹伊拉克乍得其他国家运输、仓储和邮政服务丹麦比利时刚果(金)也门尼日利亚其他国家工程和研究服务美国英国印度巴基斯坦瑞士其他国家获采额及占比(亿美元,%)*21.24 2.76(12.99)1.34(6.31)0.91(4.28)0.90(4.24)0.77(3.63)14.57(68.6)20.32 12.97(63.83)0.82(4.04)0.63(3.10)0.46(2.26)0.42(2.07)5.01(24.66)13.18 3.23(24.51)1.52(11.53)0.63(4.78)0.59(4.48)0.54(4.10)6.66(50.53)
从获得采购的供应商数量及其规模来看,2023年,共有522家印度供应商参与了UNICEF采购,其中31家获采额在100万美元以上。同年,共129家中国供应商获采,其中获采额高于100万美元的供应商有29家(表2)。
表2 UNICEF重点供应国家供应商数量(按规模分)(2023年)
数据来源:United Nations Global Marketplace 数据库。本表仅包含采购额在6 000美元以上的采购合同对应的供应商。
注:1 根据供应商获得UNICEF 采购总金额规模,将所有供应商分为“获采额<100万美元”和“获采额≥100万美元”两类。2 括号内数字表示该类型供应商获得采购的总金额占其所属国家同年获得采购的总金额之比。
国家印度美国也门中国比利时供应商数量1(获采额占比,%)2获采额<100万美元491(5.5)289(6.0)192(12.5)100(11.5)28(0.7)获采额≥100万美元31(94.5)34(94.0)21(87.5)29(88.5)6(99.3)供应商总数522 323 213 129 34
开展联合国采购的行为主体包括请购方(requisitioner)、采购方(procurement official)和供应商(supplier)/销售商(vendors)三者。
请购方是指提出采购请求的人员或单位,在联合国采购中一般为开展采购的UN部门或专门机构。2022年,共31家UN部门或专门机构开展全球采购。采购方指负责监管和执行采购的专业人员。各UN机构均设有相关的岗位或配备相关人员。例如,UNICEF供应部(supply division)是负责医药产品采购和物资供应重要的机构,其还会向全球各国政府、其他UN机构和合作伙伴提供采购服务。全球所有企业,在不违反涉及地雷、童工、性剥削和工人基本权利等基本道德准则的前提下,都有机会通过规范化采购流程成为UN供应商。
所有UN机构开展采购的流程相似,可分为采购前、采购中和产品交付三个阶段(图5)。采购前阶段即采购招标书正式发出之前的准备阶段。由请购方和采购方负责基于需求,规划采购策略、开展寻源采购。
图5 联合国医药产品采购流程图
寻源采购是指采购方通过开展市场研究和发布商机广告,寻找并邀请潜在供应商的过程。其中,市场研究是通过收集和分析有关行业能力和总体市场供应信息,以确定采购产品/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并协助制定技术规格、工作说明书等采购策略的过程。市场研究的主要信息来源可以分为内部和外部渠道。内部渠道包括:(1)现有的长期、一揽子购货订单以及供应商资格预审清单;(2)曾与联合国签订合同的供应商;(3)同一领域过去的受邀方;(4)与其他采购官员协商;(5)可用的通信平台和其他邮件地址列表。外部渠道则广泛包括联合国体系内外的采购平台、专业出版物等各类信息来源。
采购阶段包括发出招标文件、供应商投标、评标以及最终审查、裁定和授标。采购方和请购方会在招标文件中公布评标过程中涉及的强制标准和技术性标准。供应商应当核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标准,准备投标文件。评标由请购方和采购方组织开展,包括初步筛选、技术评价、财务评价、澄清、最佳和最后报价、最终评价与授标建议。
授标后的产品交付阶段,包括合同定稿与签发、物流运输等后勤管理、合同管理和行政管理等流程,最终确保采购过程顺利完成。
联合国各机构均基于四大行动目标开展采购:(1)符合各组织关注的目标;(2)通过竞争达成公平、公正和透明;(3)经济和有效;(4)最高性价比。基于上述总体目标,本研究总结了联合国医药产品采购各阶段,对其供应商及其所供应的产品/服务提出的多层次合规要求(表3)。
表3 联合国国际医药产品采购对供应商及其产品提出的各阶段、各层级合规标准体系
注:根据《联合国采购手册》《联合国项目事务署采购手册》整理绘制。
合规程度基础合规进阶合规战略合规采购前供应商完成注册;产品符合相关标准;供应商和产品生产研发过程合法、合规、符合资质、遵守道德标准。生产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和原则。产品/服务具备战略性和长期需求。采购中供应商在投标受邀方名单;产品符合招标的文件准备标准、强制性标准、技术标准;供应商遵守最高道德标准,确保投标、竞标过程的公平性,承诺履行合同义务。提供具“最高性价比”的产品/服务。参与长期采购协议和一揽子购货计划。产品交付按时、按照合同约定交付产品/服务;供应商遵守道德标准,承认并配合采购方对采购过程进行监管。产品交付过程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有能力支持全球卫生应急响应。
3.4.1 基础合规
(1)供应商在线注册
在联合国全球市场平台(UNGM)的Umoja系统① Umoja为联合国秘书处的企业资源规划系统。登记注册是企业成为联合国供应商的必备前提。UNGM 平台由联合国项目事务署运营,所有联合国部门和实体可以通过UNGM 平台发布采购信息、开展市场分析、获取潜在供应商的相关数据等。供应商在系统完成注册登记后,可以获取联合国系统招标信息、提交相关文件、参与投标和竞标、获得联合国采购。只要供应商符合基本经营规范和正常经营状态② 正常经营状态是指企业处于合法、稳定、可持续运营的状态,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履行合同义务。,未处于联合国采购禁令之列、不存在利益冲突,均可注册。[6-7]
根据授标金额的大小,供应商在系统中的注册可分为基本级(授标金额<15万美元)、第1级(15万~50万美元)和第2级(> 50万美元)。所有供应商只有在完成基本级注册的前提下,才有资格提交投标文件。
(2)供应商及产品满足采购要求和标准
投标人处于受邀方名单之列是供应商参与投标的基本条件。除了等待邀请,供应商也可以主动查阅请购方和采购方发布的招标广告,对照自身资质,提交相关资料。公开招标的采购以文教类、医用类、供水与卫生类的物资为主;医药类、营养类和免疫类的物资需由采购方发出邀请。[8]
供应商获邀并参与投标后,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准备投标文件。其后,由请购方和采购方组织开展评标。评标过程中所涉及的所有评价标准,均会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后期不再发生改变。评标涉及的基础标准一般有三项:其一是招标文件的合规性和供应商基本资质。其二,在不影响公平竞标的前提下,参与竞标的供应商需满足强制性标准,可能包括基本法律法规要求、过去合同价值的最低要求、供应商在交货国有售后服务或代理商等条件。其三是技术标准,为针对采购产品/服务的规格、工作范畴、工作说明书等方面的标准和要求。例如,UNICEF对其采购产品,从产品生产标准、生产场所、销售许可、产品配套文件和标识、产品保质期等维度均设有需要参考遵循的国际标准或要求。
(3)供应商行为守则和联合国最高道德标准
联合国采购对供应商提出的道德规范要求贯穿采购全程。《联合国供应商行为守则》是联合国供应商的基本道德准绳。该守则基于《联合国宪章》《全球契约》和《国际劳工公约和建议》制定,在人权、道德、劳工权利、环境保护维度,对所有期望参与采购的供应商提出最低要求。联合国与供应商签订的合同中也包含《联合国合同一般条件》,规范供应商的道德准则。
“通过竞争达成公平、公正和透明”是联合国采购的目标之一。因此,在采购的全阶段,供应商均需遵循联合国采购管理规定、避免采购全过程出现利益冲突、贿赂和腐败以及其他损害联合国利益以使个人获益的行为。联合国对此实行零容忍政策。各采购部门设有供应商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供应商的行为,并有权对供应商进行制裁、取消/恢复资格。
3.4.2 进阶合规
(1)产品/服务具备最佳性价比
在供应商及其产品/服务满足基础标准的情况下,采购方将开展评价,确保联合国采购最终获得“性价比最高的产品”。其中,“最高性价比”并非指成本最低,而是考虑潜在风险因素和可用资源、平衡成本与用户需求后的最佳方案。
采购招标文件中会明确说明采购考虑的价格因素,包括运费、运营成本、附带成本或启动成本以及生命周期成本。联合国采购政策中明确指出,当货物在规定生命周期内可能产生大量运营和(或)维护成本,且收到的不同报价中这类成本有所不同时,需要将生命周期成本计算纳入财务评价,据此选择最佳报价。这不仅能够为联合国和供应商带来双赢的局面,节约采购成本,也能使采购的可持续性更强。
(2)供应商落实可持续性采购原则
联合国要求其所有机构在其政策、业务和行政中落实可持续发展原则即实施可持续性采购(Sustainable procurement,SP)。可持续性采购是指在采购的过程中,充分考虑环境保护、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的政策、要求和标准,寻求资源效率最大化、产品/服务质量提升、成本效益优化。
可持续性采购目前尚未被列为影响供应商准入的强制性条件。但在一些项目的招标文件中会特别考量供应商对于可持续发展理念的落实情况。例如,在招标中要求供应商提供关于企业环境友好政策、外部机构认证的环境保护系统(ISO14001、EMAS① EMAS即Eco-Management and Audit Scheme,为欧盟于1993年提出的“生态管理与审计计划”。等)、企业碳排放量和减排指标、生产过程资源和能源消耗、企业社会责任政策建立情况等方面的信息与凭证。
(3)供应商能够遵循并在采购中践行联合国价值观
联合国鼓励供应商参与联合国全球契约(UN Global Compact,UNGC)。UNGC由全球企业、非政府组织、劳工组织、学术机构和其他利益相关者自愿参与组成,旨在支持私营和公共部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遵循人权、劳工、环境和反腐败领域的10项基本原则,宣扬、倡导联合国道德标准体系与联合国的价值观,为实现更公正和可持续的全球经济体系做出贡献。在采购过程中,联合国要求供应商选择可靠的人员执行采购,在尊重当地法律和习俗的前提下,有效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4.3 战略合规
(1)产品具备长期市场需求
协助组织战略目标实现是联合国机构开展采购的核心诉求。作为儿童产品和服务采购的领导者,UNICEF采购的产品分为三个类别:应急物资[9]、标准化工具或服务包(Standard kits and supplementary supplies)、具有战略意义的必需品(Essential commodities with a strategic focus)[10]。其中,具有战略意义的必需品是指对儿童生存和发展影响最大的物资。在2021年UNICEF对妇女、儿童和青少年战略必需品的市场评估报告中,共罗列79种战略必需品,包括26种疫苗、20种药品和营养素、28种卫生技术设备以及5种水、卫生和教育设施类产品。[11]
(2)供应商与联合国订立长期合作关系
长期协议(Long-Term Arrangement,LTA)是联合国组织与供应商之间签订的框架性协议,旨在对未来可能发生的采购提前规定相关条款,包括产品和服务定价、付款条件、交付安排、包装要求等。因此,当联合国机构产生需求时,可以直接向签署了长期协议的合作方下达采购订单。长期协议的期限一般为2~3年,但可根据机构需求适当延长。一揽子购货订单则是一种简化形式的长期协议,主要用于采购联合国存货中没有的低价值物品、临时需要的服务或价格符合行业惯例的重复订单。
长期采购协议也是联合国机构在“寻源采购”的过程中重要的内部信息来源。因此,对供应商而言,与联合国机构达成LTA,能够带来潜在的获采机会。
(3)供应商能够参与紧急采购程序与应急供应
在发生冲突或灾难等紧急情况时,保障应急物资的筹集与供应,是UNICEF采购的重要职能之一。在紧急情况下,UNICEF首先会调集其现有物资库存,主要通过在72小时内从其位于哥本哈根、迪拜、广州、巴拿马的全球物流与仓储中心,运输预先储备的救生物资。
其次,UNICEF已针对基孔肯雅热、霍乱、登革热、埃博拉等数十种传染病,建立了“传染病应急物资说明”,明确在应急响应中的物资清单、注意事项和物品获取渠道,提升应急物资供应效率。作为全球最大的疫苗采购机构,UNICEF还与全球疫苗免疫联盟协作,建立全球脑膜炎球菌、黄热病、霍乱和埃博拉疫苗的应急储备,并基于国际协调小组要求负责疾病暴发时的疫苗紧急供应。[12]
当现有库存无法满足紧急需求,或在出现新发疾病、新药需求的情况下,UNICEF也会开展紧急招标。紧急招标中,UNICEF一般优先考虑已与其签订LTA的供应商或是过往已有向联合国系统供货经验的供应商,从而降低交货时间和合同失败风险。
中国供应商获得UNICEF的采购总额及其占比均呈现出稳步上升趋势。特别是2020年,中国供应商展现出了在全球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中的应急响应与供应能力。目前,中国获采的优势产品类型为医疗设备和用品,均为UNICEF采购战略必需品清单、UNICEF应急物资储备清单中的重要产品。这有赖于我国医药产品产能的稳步发展、疫苗和药物创新能力的不断增强。[13]2024年,中国创新药行业创下新高,新药获批数量超过110个;预计到2025年,中国创新药物的销售额将占全球医药产业销售总额的10%~15%。[14-15]
另一方面,得益于中国政府对医药企业“国际化发展”的重视,中国供应商对联合国采购的关注度及其参与能力都有了明显提升。联合国采购联合会平台建立、全国各省市商务部门多次组织联合国采购宣讲活动等,为促进供应商间、供应商同联合国机构间的交流对话建立了良好的平台。[16]
在进阶合规方面,近年来中国针对各类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政策逐步完善、对接国际标准。中国政府采购相关的法律制度中,也日益强调可持续发展理念。中国供应商与联合国机构协同并进,明确支持联合国可持续采购议程。[17]总的来看,中国进一步参与联合国国际医药产品采购的优势正在不断显现。
对比印度、美国等,我国获联合国采购的供应商总量和获采总额仍存在差距。对照UN采购各阶段的标准和要求,中国供应商可能在产品技术标准、企业应标和投标能力、产品经济优势等方面有待提升。
首先,联合国全球采购对产品生产环境、研发与生产环节、产品标识、产品质量、销售权等多个维度都强调了遵循国际规范的重要性。但是,当前中国供应商和产品获国际标准认证的仍然数量有限。例如,截至2022年,通过WHO资格预审的疫苗中,印度产疫苗有115种,中国产疫苗仅10种。[17]其次,目前中国获得采购的中小企业数量远低于其他国家。考虑到参与联合国采购涉及繁琐、复杂的投标流程和文件准备要求。中国企业尤其是中小型企业,可能会在应标过程中面临语言、文化理念等多重维度的挑战。最后,“最佳性价比”是联合国采购考虑的核心要素之一。当前获采总额最高的印度,其所产仿制药价格低廉,使其在全球疫苗市场占据了显著份额。[18-19]
在战略合规层面,中国供应商在供应产品的战略性、合作的长期性等方面具备的核心竞争力仍显不足。从供应产品的类型来看,中国主要在UNICEF采购的医疗设备中占比有显著优势。但是,我国医疗设备的获采额在2020年迅速增长,后续获采量便有所回落。事实上,UNICEF是全球疫苗采购的核心机构,“药品、避孕药和疫苗”的采购总额占UNICEF采购总额近一半。当前,以印度、比利时、美国的供应商在该类产品供应中的优势较为显著。由于供应产品具备长期需求,供应这类产品的国家和供应商更有可能获得大量长期、稳定的订单。例如,美国默克公司、印度血清学研究所,与UNICEF签订的单个长期框架协议时间跨度长达8年。[20]
另一方面,不管是应急采购还是一般寻源采购,尤其是针对技术标准要求更为严格的药品和疫苗,已有合作基础的供应商,都有更大的机会获得联合国机构的投标邀请。因此,这些长期、稳定的合作,也会增加这些供应商获得联合国采购的潜在机会,进一步稳定其在国际医药产品采购市场中的份额优势。
基于本研究结果,本文提出四条政策建议,为中国进一步参与国际医药产品采购市场提供参考。第一,应采取措施鼓励企业积极参与投标,把握中国现有药品产能和应急供应能力优势,拓宽产品市场。可以通过建立完善联合国采购相关的信息系统和服务平台,拓宽企业对联合国采购信息的获取途径,帮助企业及时掌握UN采购动态。对有意向但首次参与联合国采购的企业,给予技术支持和投标费用保障,促进更多企业主动融入联合国及国际采购体系[21]。
第二,重点关注并解决中小企业参与国际采购面临的难点。建议继续建立完善企业间采购经验交流和信息共享平台,并加强专业采购人才的培训和培养体系,助力中小企业加深对国际采购“规则”的认识,有效降低其参与国际采购的壁垒。
第三,着力巩固中国在医疗设备及用品等UNICEF战略必需品采购中的既有优势,实现该领域内的合作由机会性参与向长期稳定合作转变。应当继续加强针对该类产品的质量认证、供应保障与应急储备能力,增强其在国际采购市场中的竞争力。另一方面,重点针对此类产品与UNICEF深化合作机制,促进合作纵深发展。
第四,建议中国通过增强医药产品国际标准认证、提供最佳性价比方案、拓宽采购参与路径等策略,多管齐下,应对威胁、扭转劣势。特别是在医药产品生产总成本变动有限的情况下,中国企业可关注基于全生命周期视角,综合考虑产品从生产到供应各环节,提供“最佳性价比方案”,提升产品在竞标中的经济优势。此外,除了现有产品和服务外,关注进一步拓宽参与采购的医药产品类型。例如,通过关注UNICEF官方发布的“目标产品概况(Target Product Profile,TPP)”等,提前了解UNICEF的采购需求与方向,更具前瞻性的探索国际医药产品采购市场的未来需求。[22]
作者贡献:方晢伊负责论文设计、定量与定性资料收集与分析、论文撰写与修改;胡孝龙负责定量与定性资料收集与分析、论文修改;黄葭燕负责理论指导、论文设计、论文审稿与修改。
作者声明本文无实际或潜在的利益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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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United Nations' global procurement for health products and pathways for China's participation: A case study of United Nations International Children's Emergency Fu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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