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健康服务业发展是满足人民群众快速增加和日益多元的健康需求的重要途径,是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健康服务业的概念提出时间不长,实践发展也在探索之中,对健康服务业的内涵、属性等问题的研究尚不深入,不利于研究制定加快我国健康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通过综述理论研究和政策实践的进展,本研究提出了健康服务业的内涵与体系,深入分析了健康服务业的属性和特点,提出了对发展我国健康服务业的政策启示,以供参考。
美国、德国、日本等一些学者认为,凡是为促进人类健康而建立的服务产业都是健康服务业的范畴,主要涉及医疗机构、养老院、居家照护、远距离照护和健康保险等部分,并将健康服务业视为一个顾客购买产品的决定因素是健康因素的市场。[1, 2, 3, 4]近年来,国内部分学者对健康服务业的概念及内涵开展了研究。陈英耀等认为,健康服务业不仅限于直接提供健康服务的产业活动,而是涵盖了以“健康”为核心的服务提供、筹资、生产、研究等功能组成的产业群。[5, 6]胡琳琳等认为,从功能的角度可将健康服务业定义为维护健康、修复健康、促进健康而开展具有一定规模的产品生产、服务提供及信息传播等活动,形成了与健康直接或间接相关的产业链和产业体系[7, 8];从产业链角度将健康服务业划分为前端、传统和后端产业,分别达到维持健康、修复健康和促进健康的目的;从健康消费需求和服务提供模式角度出发,认为健康服务业可分为医疗性和非医疗性健康服务两大类。朱芳华等人认为,按照三次产业划分的视角,健康服务业是与健康紧密相关的现代服务业体系。[9]王晓迪等认为,按照“大健康观”的理念,健康服务业是包括所有与健康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产业体系,是以维护、改善、促进与管理健康,预防疾病为目的,提供产、学、研产品与相关健康服务的行业总称。[10]尽管分析角度不同,归纳起来可以认为健康服务业是一种以促进和维持健康为目的的产业体系,是健康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以消费性健康服务业为核心、生产性健康服务业为支撑的产业群,而健康产业则是健康服务业和健康相关制造业的总和。
实践中,德国、美国、瑞士等一些发达国家将健康服务业及与健康密切相关的生物制药、医疗器械、保健用品等制造业视为一个整体,称为健康产业,在政策上予以整体推进。[11, 12]
我国政府从经济结构调整的整体出发,“十二五”以来更加重视服务业的发展,并将健康服务业作为服务业的重要内容给予高度重视。2012年《国务院关于印发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发〔2012〕57号)中首次提出“健康服务业”这一概念。同年,《国务院关于印发服务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发〔2012〕62号)进一步阐述了“健康服务业”包含的主要内容。2013年,国务院出台《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了我国健康服务业发展的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以维护和促进人民群众身心健康为目标,主要包括医疗服务、健康管理与促进、健康保险以及相关服务,涉及药品、医疗器械、保健用品、保健食品、健身产品等支撑产业,并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立覆盖全生命周期、内涵丰富、结构合理的健康服务业体系。这些政策文件将健康服务业视为健康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覆盖面广、产业链长等特点,但对其内涵描述仍不够统一,时宽时窄。2014年3月国家统计局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为基础,借鉴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卫生核算体系(2011)》对健康服务的定义,制订了健康服务业分类(试行)。将健康服务业分为医疗卫生服务、健康管理与促进服务、健康保险和保障服务、其他与健康相关的服务等四个部分,前三部分是健康服务业的核心内容,第四部分是与健康服务相关的产业,包括了健康相关产品的批发、零售和租赁等服务;并建立了各部分内容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不同小类的对应关系。
一些地方在实践上主要将健康服务业的范围界定为两类,一是仅包括消费性健康服务业与生产性健康服务业;二是在前面的基础上,又将健康服务业扩大到相关制造业等健康产业的范围。不管健康服务业是否包括相关制造业,许多地方将相关制造业视为健康服务业的重要支撑,试图构建以消费性健康服务业为核心、生产性健康服务业及相关制造业为支撑的产业群。
为促进和规范健康服务业发展,明确健康服务业的内涵和分类十分重要。本研究认为健康服务业以维护和促进健康为目的,主要由提供健康服务的消费性服务业和相关生产性服务业组成,是健康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本质是健康产业与服务业的融合。消费性健康服务业是向个人及家庭提供作为最终消费品服务的产业,是健康服务业的核心,主要包括医疗与预防服务、康复与护理服务、健康管理与促进服务等覆盖全生命周期、连续性的健康服务,其需方是个人及家庭消费者。生产性健康服务业,即作为健康服务中间投入的服务,促进健康服务的专业化,从而提高劳动与其他生产要素的生产率,主要包括与健康服务密切相关的生产性服务业,如健康保险、医药技术研发、第三方服务、健康数据及互联网服务等,其需方是健康服务的直接生产部门。同时,以药品、医疗器械、保健用品、保健食品、健身产品为代表的相关制造业作为外延支撑。
基于上述分析,从广义上可将健康服务业及其相关产业体系分为四个部分。一是以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健康管理与促进服务等为主要内容的消费性健康服务业,二是以提供健康保险与保障服务、健康科学研究与技术服务、健康教育服务、健康信息服务、政府与社会组织健康服务等为主要内容的生产性健康服务业,三是以生物医药、医疗器械、保健品、健身产品等健康产品制造为主要内容的相关支撑产业,四是以医疗旅游、体育健身、美容保健、环境监测与治理等其他健康服务的关联产业。健康服务业的内涵外延比较丰富,一般意义上的健康服务业主要包括提供健康服务的消费性服务业和相关生产性服务业;也可根据不同的经济特点将其划分为与健康相关的公共服务业和商业服务业,前者更多是提供公共产品和部分准公共产品的健康服务,后者则更多提供属于私人产品的健康服务。
健康服务业基于居民健康需求而形成,随着健康需求的快速增加和日益多元,内涵在不断丰富发展,体系会逐步完善。自然社会环境、生活方式和习惯的改变扩大了健康需求范围,改变了人群的健康观和健康需求偏好[13],对服务内容和质量的要求也不断提升。为适应变化,需要不断提高健康服务业和相关产业的融合度,向着覆盖更广、产业链更完整的方向发展,提供从生理到心理,从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到健康管理与促进等全类别的全生命周期的健康服务。
健康服务业的发展,不仅要满足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健康需求,而且有助于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社会发展方式转变。其产品和服务既具有公共属性,又有许多行业特点。
健康服务业具有服务业的一般属性。一是健康服务业属于非物质生产部门,本质上是一种需求引导和制约的产业,其发展需要以发达的一、二产业和消费者需求为前提。二是健康服务产品与其他服务产品一样,具有一些不同于物质产品的一般属性,如生产与消费在时间和空间上的不可分性、不可储存性、非物化、差异性等。三是健康服务业具有相对的地理垄断性和空间集聚特征,服务层次越高其服务半径越大,一般层次的健康服务主要基于某一地理范围内的内在需要,较难通过扩大外需寻求发展。
相比于一般服务业,健康服务业具有医疗卫生行业的特有的经济学属性。一是健康服务业的市场主体既包括服务提供的供方、服务消费的需方,还包括对服务进行支付的第三方、即保险方。同时,健康服务的提供方以维护和促进人民健康为根本目的,不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的。二是具有较强的供需刚性。健康作为人们最基本的需求,需求价格弹性较小;加之医学人才培养和技术进步等具有较长的周期性,短期内健康服务供给的价格弹性也就较小。三是需求和供给均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和高风险性。医学发展的局限性、疾病的复杂性和个体的差异性带来不确定性,加之医疗卫生服务的干预和侵入等特点,使其具有高风险性。四是信息的不对称性和服务的垄断性。健康服务业具有很强的专业性,信息的供方(医疗卫生机构及医务人员)通常拥有比较完全的专业知识和信息,而需方(患者及其家属)则处于相对的信息劣势[14],由此造成供需双方关系事实上的不对称,供方处于主导地位,容易在服务市场上形成垄断和诱导需求。五是具有一定的外部性。一些健康服务具有生产和消费的正外部性,可使得他人或社会受益,而受益者无须花费代价。同时,一些健康服务过程中也存在生产的负外部性,可能对社会或他人产生一些负面影响,而造成负外部性的供方没有为此承担成本,如医源性感染等。
健康服务业具有社会福利(Social Welfare)属性[15],这一属性取决于其所包含的公共服务业的功能,即满足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服务对象是全体国民,特别是低收入人群[16],以保障居民能够享有健康权,促进社会的起点公平,而与提供这些服务的机构类型、举办主体和管理类别无关。
健康服务产品中包括公共产品、准公共产品、私人必需品等多个类别,其中许多服务产品具有社会福利性。公共产品的健康服务具有供给的非竞争性、消费的非排他性和增加服务消费的低边际成本,如公共卫生、基本预防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等。准公共产品的健康服务具有很好的正外部效应,同时也满足消费者的需求,一般由公共资金和个人投入共同承担,如部分计划免疫、预防保健、基本医疗和健康管理等。部分属于私人必需品的健康服务,尽管不具备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但由于需求价格弹性较小,在公共财政可负担的情况下也就具有了一定的福利性,如部分医疗保健、康复服务和健康管理等。
由于健康服务业提供包括私人消费产品性质的商业服务,因而具有产业经济的一般特征。提供健康服务的组织可以是非营利性组织,也可以是营利性的社会企业等,市场机制作用必不可少。个人对自己的健康负有重要责任,许多非基本、多层次的健康服务消费如高端医疗护理服务、商业医疗保险等,尽管具有不确定性、高风险性和信息不对称等特点,但由于其需求弹性较大、外部性弱,且具备排他性和消费性,应由个人承担费用,具有市场供求关系、价格机制、服务质量和效率的竞争等产业经济的诸多特征。同时,由于健康服务业具有高成长性、抗经济周期特性等,以高端服务业为引领、以信息技术和高端制造业为支撑,发挥产业带动性和就业促进效应的作用,带动影响更多相关产业发展。
由于提供包括大量公共产品和部分准公共产品的健康服务,且这些服务多由政府举办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代为履行政府义务,可将其视为公共服务的组成部分。同时,社会举办的营利性或非营利性机构作为服务提供者,受市场和政府的双重作用,也具有公共服务业的特点。政府将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直接生产职责转移给直接生产者,作为间接生产者发挥规划、管理、筹资、监督等职责,并基于市场规律履行职责,以保障市场有效提供服务。服务直接生产者即各种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社会举办的营利性或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市场规律,保质保量生产服务。
加快健康服务业的良性发展,一要科学分析日益增长和多层次的健康需求,充分结合健康服务具有人力资源密集、服务与消费同时进行、地理区域限制等服务业特点,按照健康服务需求的不同提供相应的产品和服务。二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进一步改革阻碍健康服务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通过市场竞争促进健康服务业资源配置的高效与合理;通过引导产业融合,培育新型健康业态,创新健康服务模式,推动健康服务业向“关口前移”的健康促进与管理、“重心下沉”城乡社区、高端医疗护理康复服务等领域拓展。三要加强相关产业支撑体系建设。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等产品制造业的发展,为健康服务业发展提供重要物质支撑;加大研发投入,强化科技创新支撑;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推进信息技术、生物技术等新兴技术在健康服务业中更广泛的应用。四是促进健康服务业集群化建设。在经济发达的都市圈,提供良好的产业发展环境,建立以医疗服务机构、研发机构和企业为核心的“医研企”协同创新的健康服务业集群,推动科学合理的产业聚集,促进经济发展和健康服务双赢。
由于健康服务业的行业经济特性和福利属性等,防范市场失灵、发挥政府作用十分重要。政府要更好发挥在健康服务业的政策规制、规划布局、准入、标准规范制定和行业监管等方面的主导作用,认真履行完善健康服务业的监管体制和调控机制、建立健全服务标准体系、保障规范有序发展等方面的职责;要切实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把维护人民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将不断增加健康服务、特别是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供给作为政府的重要职责和工作重点,加强健康服务中公共产品、准公共产品的提供,切实防止将发展健康服务业作为减轻政府负担的措施;但可以弱化政府作为健康服务直接生产者的角色,遵循成本效益原则,选择效率较高的生产者提供健康服务,为公私机构公平竞争创造良好市场环境。
市场机制在优化资源配置、激发行业活力、优化产业结构等方面具有独特优势。一些经济发达地区可结合自身优势大力发展非基本、多层次的健康服务,发展多种健康服务业态,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遵循市场规律,利用供求、价格、竞争、风险等市场机制,促使健康服务业紧密围绕居民全生命周期的健康需求,从核心的健康服务和产品提供向支撑产业、关联产业的融合拓展;通过集群互动发展的产业模式,形成以满足多样化、个性化健康需求为目标的,能够系统、全程、连续满足健康需求的服务体系和产业格局。
推动健康服务业提供向包含公共部门、私人机构、非营利组织等多元化主体的方向发展,构建服务直接生产者、服务的组织安排者、消费者等合理分工的新型服务提供机制。积极探索“公私合作”健康服务提供方式,提供不同属性的健康服务,促进供方市场的多元化和多样化。对于纯公共产品性质的健康服务,可由政府举办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代替政府履行提供义务,也可通过政府购买社会的服务向居民分配;对于准公共产品属性的健康服务,可通过居民自行购买、政府提供补贴的方式,按市场原则购买所需产品或服务;对于私人消费属性的健康服务,政府除向弱势群体提供部分补贴外,严格按照市场原则进行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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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赵晓娟)